身分證有嚴重破損時換領新證後方可辦理護照,閣下之身分證正本需保存於敝社至下件時
國軍及三軍總醫院人員另備軍職人員身份証(軍人補給證)正反影本正本
14歲以上須備身分証(証上需註明出生地),未滿20歲者須附監護人(父/母)
身份証影本及出國同意簽名在表格上
14歲以下須備戶囗名簿正本 或 半年內戶藉謄本正本,每位申請人各一份,
例:哥哥弟弟同時申請要兩份
父母離婚者需附離婚書正本以便核對監護權,父歿者戶口名簿上要顯示,
如監護權不明確者必須親自辦理
曾改名字者請附上最新的戶藉謄本正本戶口名簿上必須要顯示改名記錄
已退伍者須備退伍令正本,遺失退伍令者仍需申領退伍令副本,37歲以上或有舊護照者免附退伍令
軍人需上級首長核準印章蓋於護照申請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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